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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辆车上的人投票把两个民工赶了下去,竟然有人说这是民主程序,还称赞人民素质有所提高。
如果多数派能够轻易制服少数派的话,1958年我们就已经很民主了。

这事情还是印证了《乌合之众》说言

“群体感情的狂暴,尤其是在异质性群体中间,又会因责任感的彻底消失而强化。意识到肯定不会受到惩罚–而且人数越多,这一点就越是肯定–以及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,会使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。在群体中间,傻瓜、低能儿和心怀妒忌的人,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,会感觉到一种残忍、短暂但又巨大的力量。”(P33)

这群暴民就这样把这两位弱势者赶下了车。


“群体随时会反抗软弱可欺者,对强权低声下气。如果强权时断时续,而群体又总是被极端情绪左右,它便会表现得反复无常,时而无法无天,时而卑躬屈膝。”(P37)

如果两位买票的人连坐车的基本权利都不能保证,那辆车里的人又如何会去渴求分享自己交税\工作带来的利益呢。
道理是一个样的,所以,他们能决定民工的命运,却不能保证自己的生活。

虽然新闻没有提及,不过令人欣慰的是,可以想象,既然有投票就肯定有反对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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